《中国制造业信息化》联盟理事会章程
总 则
《中国制造业信息化》联盟理事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863计划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领域指导下,以《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期刊为纽带,由国务院各大部委、中央及国务院政策研究机构、核心行业协会、中央级制造业企业、各级地方政府主管科技工作领导,以及国内外制造业信息化研究机构、知名企业、社会团体的专家和知名人士共同组成的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制造业信息化交流组织机构。
宗旨:以制造业企业信息化研究、应用、发展战略与课题合作等为基点,大力开展高层次合作交流,促成成员间多边合作;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传媒阵地,支撑企业宣传、品牌推广;为理事单位搭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
第一章 任 务
第一条 理事会坚持为理事会成员单位服务的宗旨,积极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领导、专家学者与理事会成员一起研讨制造业企业信息化发展与企业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科学研究等重大问题,为理事成员单位的发展壮大提供支持。
第二条 每年举行年度理事大会,为共同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条 积极促进国内国际交流,定期组织理事会成员进行先进经验和新成果交流会或专题论坛,不定期组织国内外考察活动等,促进成员间合作。
第四条 充分利用自身及相关媒体的优势,积极协助理事会成员进行全方位的企业宣传、产品宣传,以最优质的服务帮助理事会成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理事会成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条 理事会不定期将理事会成员的业绩和研讨文章分别汇编成各类专题或书随刊发行,其中重要事项写成内参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等相关部委分管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参阅。
第六条 认真了解掌握理事会成员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切实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理事会入会资格及机构设置
第七条 凡承认理事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参加理事会活动,按规定缴纳会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批准后均可成为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理事会成员:
1、 企事业单位在同行业中有相当的规模及业绩,具有较高的业内知名度。
2、 企事业单位对制造业飞速发展形势认识深刻,注重发展企业现代技术。
3、 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具有远见卓识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第八条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1名、理事长1名、常务副理事长2名、副理事长10、理事若干名、秘书长1名。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理事会常设机构,理事会大会休会期间,由秘书长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 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为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杨海成为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理事会秘书长。
第三章 理事会经费
第十条 理事会的经费来源
1、 理事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 理事会有偿服务的收入;
3、 其他合法收入;
4、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会费缴纳标准如下:
理事长:15万元
常务副理事长:10万元
副理事长:6万元
理事:3万元
第十一条 经费支出:
1、 组织理事单位参加各类活动,对理事单位的日常服务;
2、 对理事单位的周到宣传服务;
3、 理事会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
第四章 理事单位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的权利
理事长:15万元
1、 优先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等有关官员和学者出席的各类高规格研讨、经验交流、国内外考察和联谊活动;
2、 参加年度理事大会并发表主题演讲,享有参与各种活动的决策和组织权利;
3、 免会务费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专题会议活动或高峰论坛,并作为贵宾出席;
4、 理事会颁发“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理事长单位”牌匾及证书;
5、 享受在每期《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显著位置刊登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的待遇,单位领导人列入期刊编委;
6、 成为由《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发起成立、以杨海成教授为社长的“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励志社”沙龙终身会员,颁发“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励志社终身会员”牌匾;免费参加该社每月一次、六方代表即政府、专家、用户、厂商、中介、媒体等参与的主题座谈,并在杂志发表相应观点文章12次;
7、 在确保期刊质量的情况下,免费在《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做该单位及领导专题报告文章2次;
8、 《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编辑部免费提供全年15套杂志,按各理事成员单位的指定性意见向其单位或同行赠阅,各项手续均由编辑部完成。
常务副理事长:10万元
1、 优先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等有关官员和学者出席的各类高规格研讨、经验交流、国内外考察和联谊活动;
2、 参加年度理事大会并发表主题演讲,享有参与各种活动的决策和组织权利;
3、 免会务费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专题会议活动或高峰论坛,并作为贵宾出席;
4、理事会颁发“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牌匾及证书;
5、享受在每期《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显著位置刊登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的待遇,单位领导人可作为期刊特约编委;
6、可成为由《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发起成立、以杨海成教授为社长的“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励志社”沙龙会员,颁发“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励志社会员”牌匾,全年度免费参加该社每月一次、六方代表即政府、专家、用户、厂商、中介、媒体等参与的主题座谈,并在杂志发表相应观点文章8次;
7、在确保期刊质量的情况下,优先在《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刊登会员单位及领导专题报告文章1次;
8、《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编辑部免费提供全年10套杂志,按各理事成员单位的指定性意见向其单位或同行赠阅,各项手续均由编辑部完成。
副理事长:6万元
1、 优先参加理事会组织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国家863计划专家组等有关官员和学者出席的各类高规格研讨、经验交流、国内外考察和联谊活动;
2、 参加年度理事大会并发表主题演讲,享有参与各种活动的决策和组织权利;
3、 免会务费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专题会议活动或高峰论坛,并作为嘉宾出席;
4、理事会颁发“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副理事长单位”牌匾及证书;
5、享受在每期《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显著位置刊登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的待遇,单位领导人可作为期刊特约编委;
6、可成为由《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发起成立、以杨海成教授为社长的“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励志社”沙龙会员,颁发“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励志社会员”牌匾,全年度免费参加该社每月一次、六方代表即政府、专家、用户、厂商、中介、媒体等参与的主题座谈,并在杂志发表相应观点文章6次;
7、在确保期刊质量的情况下,优先在《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刊登会员单位领导专访1篇;
8、《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编辑部免费提供全年6套杂志,按各理事成员单位的指定性意见向其单位或同行赠阅,各项手续均由编辑部完成。
理事单位:3万元
1、理事会颁发“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理事单位”牌匾及证书;
2、享受在每期《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显著位置刊登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及职务的待遇;
3、免会务费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专题会议活动或高峰论坛;
4、可成为由《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发起成立、以杨海成教授为社长的“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励志社”沙龙会员,半年免费参加该社每月一次、六方代表即政府、专家、用户、厂商、中介、媒体等参与的主题座谈,并在杂志发表相应观点文章3次;
5、《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编辑部免费提供全年3套杂志,按各理事成员单位的指定性意见向其单位或同行赠阅,各项手续均由编辑部完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理事的义务
1、 遵守理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承担理事会义务,按期交纳会费;
2、 自觉维护理事会形象,为理事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3、积极策划并参加理事会的各类活动;
4、关心《中国制造业信息化》杂志的发展,维护杂志的声誉。
第五章 理事会章程的修改
第十三条 理事会章程修改时,由理事会秘书长拟定修改方案,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理事会秘书处。
下载《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理事会成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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